旁人眼中小混混,受漫畫影響回歸正途
一個決定帶我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

現年三十五歲的賴徑緯,每天十二點就寢,六點起床,寫了兩年的晨間日記;他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與交往多年的女友,外人眼中,他不過是平凡的上班族,但如果不是十七歲的他做了一個決定,恐怕這種簡單平凡的生活對他都是奢求。

其實,如果你在徵文比賽之前問我,「你的人生轉捩點是甚麼?」我不會想到這件事情。是我看到那句廣告詞:「未來的你會謝謝你」,當下就像被電到一樣,想起這件往事。

我在嘉義長大,從小父母離異,四歲時母親就離家出走,父親也不在家,把我丟給阿公、阿嬤照顧,等於沒人管教我。自有記憶以來,我就不是好孩子。我有個小我 一歲的妹妹,她就與所有愛告狀的老么一樣,我小時候不僅常欺負她,還會偷阿公、阿嬤的零錢,偷溜到雜貨店玩電動玩具,做盡各種調皮搗蛋的事,到了國中,又 學會打架。

現在想起來也很可笑,我其實沒有那麼壞,就是血氣方剛愛與人逞凶鬥狠。你可以想像那種場面,一群「少年仔」互相嗆聲吵來吵去,你一旦贏了,別人就會當你是 人物、是狠角色;剛好我長得比較魁梧一點,打架也難不倒我,每次用拳頭打倒一個人,都能讓我爽個好幾天。我就這樣,與兩三個打架鬧事的好朋友混在一起,阿 哲就是其中之一。

改變,從《灌籃高手》開始

到了高中,我的生活出現一個關鍵改變,就是從高一開始迷上了漫畫《灌籃高手》。其實說來很蠢,我會打架是受朋友影響,看了漫畫,就被漫畫影響。國中時我用 拳頭證明自己,到了高中,因為看漫畫而開始打籃球,變成用球技證明自己。你也可以說我改成在籃球場上逞凶鬥狠,但,打球當然文明、健康多了;不過,我偶爾 還是會與阿哲出去打架。

事情發生在高二,在出事的前兩天,有位學長欺負我的同學,那時我與阿哲都不在,事後知道這件事,阿哲說要去堵對方。回想起來很荒謬,那位被欺負的同學與我 也不是甚麼換帖的,我甚至還有點討厭他。但就像去年的電影「艋舺」演的一樣,搞不清是為了「兄弟」,或是「義氣」,去出那愚蠢的一口氣。

那時我開始打球,另一方面也開始看書,從漫畫開始,後來又從倪匡小說看到三毛;儘管我出門不是打球就是打架,但一回家就掉進書裡的世界。


除了看書,那時的電視台開始播日劇,不管是「東京愛情故事」,還是「愛情白皮書」,我都準時收看。或許是受到日劇氛圍的熏陶,當時的生活就是打混鬧事,但 我竟然開始憧憬另一種形態的生活。我也想抱一本書漫步在校園,身旁有個漂亮的女朋友……。說起來真的很膚淺,但我當時就是這樣慢慢地開始轉變。

那一天,我和阿哲兩人要一起去向學長嗆聲,半路卻突然下了一場雨,我們只好跑進鎮上的圖書館躲雨。在那裡乾等也是等,我不經意地開始翻起書來看,阿哲在旁 邊看我翻書,就很不耐煩,他破口對我說:「你在看什麼,真無聊!」那句話變成我們吵架的導火線。我那時已經開始看書、喜歡閱讀,對於這些我心裡開始接納的 東西,或是我想接觸的另外一種生活,阿哲不僅鄙視至極,甚至汙衊挑釁。

正常情況下,我都會與阿哲一起去打架,但那天我們大吵一架後,阿哲就自己一個人走了。後來,他與學長打到送醫,人還在醫院就被勒令退學。

那天之前,在別人眼中,我與阿哲是同一種人,可是在那天之後,就完全不一樣了。

人生,因為決定而不同

我想我們吵架的原因,或許是發現彼此之間多了一層隔閡,我慢慢在轉變,他卻無法認同。要說我人生的轉捩點是那個下雨天也沒錯,可是在那之前,我們分道揚鑣的原因已經醞釀一陣子,而時機只出現在電光火石的一瞬間。

阿哲的離開,讓我發現自己不是只會打架,原來還有點小聰明可以應付考試。過去從不認真念書、永遠與阿哲一起淪落全班吊車尾兩名的我,在高三第一次模擬考,竟破天荒地考進全班第五名;高三那年,我甚至代表學校參加奧林匹亞數學競試,拿了縣級的佳作。

隔年,我考上逢甲大學,才意識到我真的走上自己原先夢寐以求的那條路。我真的抱著一本書在校園裡漫步,想像自己真的很有氣質,只是身旁沒有女朋友就是了…【全文請見今周刊7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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