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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真傾聽他人說話而且相信,是在十歲之時。
> 不太認真聽,也不太相信是廿歲。
> 很會認真傾聽,分明不信臉上卻假裝相信是在卅歲。
> 根本不想聽也不相信,還會吐別人槽是在四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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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狗是你十歲最好的朋友。
> 美麗的女子是你廿歲最想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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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銀行存摺和土地、房屋權狀是你卅歲時最信賴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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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這點,同年齡的女人似乎實踐得比男人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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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香煙和酒,能和你來個婚外情的女人也算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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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不管上演什麼,只要走進電影院就高興得手舞足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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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歲:精挑細選片子,早早到場排隊(最好旁邊還有女友陪著)。買不到票時寧可不看,也不願與黃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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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歲:任憑老婆央求,也只想待在家看錄影帶。即使上電影院,也是快開演才到場;如果票已售罄,便四下尋找,「黃牛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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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歲:趁老婆不在家,趕緊去租些香豔變態的A片,刺激早已不聽使喚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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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影片頭「唱國歌」時,跟著大聲合唱是在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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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肅立,但靜默聽著戲院內的擴音喇叭高唱國歌是在廿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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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休息室抽煙閒聊,等片頭「唱國歌」結束再進場是卅歲。
> 還沒唱國歌就在椅子上睡著了是四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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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的你運動是為了好玩。
> 廿歲的你運動是種發洩 。
> 到了卅歲,通常為減肥而運動。
> 四十歲運動是希望恢復某方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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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快樂的踩自行車。
> 廿歲:瘋狂的飆越野機車。
> 卅歲:穩穩當當的開四輪轎車。
> 四十歲:擠公車趁機扮演怪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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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時,你的身高,僅差營養遠不及你這一代的叔叔、伯伯一點點…
> 廿歲時,你已遠高過你的叔叔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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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甘願地看著營養遠勝於昔日的你的這一代十歲小孩(或者他們就叫你叔叔或伯伯,一個個比你在十歲時常甚至現在的你)還高大,是在卅歲…
> 四十歲時,在西門町想搭訕的國高中辣妹都比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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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時,父母不准你在外過夜。
> 廿歲,搭起帳篷充分享受露宿野外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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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歲,當然是住在家裡最好,外宿時也得找有冰箱電視和空調的高級飯店。
> 四十歲,想盡辦法騙老婆出差而在賓館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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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時,買文具玩具給自己…
> 廿歲,買鮮花卡片給女友…
> 卅歲,買奶粉尿片給孩子…
> 四十歲,不惜高價買藍色小丸子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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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相信老師說的真理。
> 廿歲:相信自己所認同的真理。
> 卅歲:世事弔詭,不相信有絕對真理的存在。
> 四十歲,老子說的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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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廿歲,人家以成績單和你所唸的學校來評定你的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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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歲,人家以你所服務的公司和你薪水的高低定你有沒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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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歲,人家以你同時能把幾個年輕辣妹來肯定你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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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時用拳頭擺平敵人。
> 廿歲時用舌辯說服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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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歲時儘量不替自己製造敵人,萬一真有敵人的話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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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歲時,儘量不去得罪敵人,就算有,打死也君子動口不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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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時的志願:想當名留青史的偉人…
> 廿歲:只想當自己…
> 卅歲:不管當什麼只要是有錢人就行…
> 四十歲;不被減薪裁員就算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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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時,牆上掛著裝框裱起的模範生獎狀。
> 廿歲,改懸掛拍的很好看的個人獨照。
> 卅歲,又改成股價走勢圖。
> 四十歲,為了假扮好男人得在桌上擺個全家福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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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時,桌子的玻璃墊下,壓著「有志者事竟成」--雖然你還不太懂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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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歲,壓著「既是過河卒子,只有奮力向前」─這時,你當然知道為什麼會壓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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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歲時不再壓任何東西-反正不管壓什麼「格言」,對你都不再起激勵作用,你心知肚明,自己大概做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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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歲時,壓著酒店信用卡簽單期待早日付清循環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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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時為繳作業而寫日記。
> 廿歲為記錄自己的生活思想行為和感情而寫日記。
> 卅歲生活平淡還有什麼日記好寫。
> 四十歲開始偷看孩子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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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信馬上回覆是在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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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親疏遠近輕重緩急(當然是以回覆女孩子的信為第一優先),決定回信時間是在廿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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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寫信(這樣一來信當然也收得少),偶爾接到信時一擱三兩個月,最後還是找出通訊錄以電話代替回信是在卅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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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回信直接傳封色情照片EMAIL或冷笑話交差了事是在四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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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時只能穿媽媽買的強力太子龍學生服。
> 廿歲愛穿自己打工買的BIG STONE牛仔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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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卅歲不穿印有「動物」標誌的高級服飾就覺得怪怪的…
> 四十歲時穿的衣服只要能蓋住水桶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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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看大人抽煙覺得很無聊。
> 廿歲:不抽煙怎像個大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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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歲:煙癮奇大,卻又接收太多抽煙致癌的資訊,徘徊在抽煙與戒煙之間…
> 四十歲:抽雪茄的柯林頓成了嚮往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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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時喝養樂多(因為它甜蜜)。
> 廿歲喝可口可樂(因為它時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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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卅歲喝礦泉水和纖維飲料(因為-為了自己的健康著想)。
> 四十歲喝烈酒(因為比較容易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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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沒有失戀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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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歲:不相信失戀這檔子事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萬一發生了醉後嚎啕大哭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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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卅歲:在還沒失戀前就已和另一位女子再譜一段新戀曲…
> 四十歲:正常戀愛渴望而不可求,畸戀倒想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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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歲時希望自己快快變成廿歲。
> 廿歲期盼能夠有個功成名就意氣風發的卅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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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歲,唉,不管當時過的如何,一想到人生竟這樣消逝大半,都希望能夠從十歲再開始。
> 四十歲,年老色衰體力差。
>
> 關於這篇文章─
> 十歲的孩子看不懂。
> 廿歲的青年可能斥為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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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屆卅歲的男人,不管吻合上面所寫的那些條(抑或連一條也不適用於他)。
> 該都對這些內容想一想、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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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四十歲的你,賣假啊,天下烏鴉本就一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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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is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