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們市井小民, 這至少還算是一項福祉吧!

95年 6月14 日修改法令, 96年報稅時, 除了一般可扣抵的保險費 NT$ 24,000外 +
還可將繳交的健保費?另外"全額"?列入扣除的金額, 終於可以少繳一些綜合所得稅!


健保可抵稅囉!
且不與人身保險費抵扣限額24000計算在一起喔!
沒事上上健保局網站也不賴!
至少先知道了這個訊息!
so~大家記得告訴大家: 荷包又可變肥一點點了!
詳情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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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is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