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09/5/4 |
公司名稱 | 聯勝光電 |
公告類別 | 其他 |
標題 | 聯勝光電98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
內容 | 98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停止過戶:98/05/21-98/05/25 新股開始換發日:98/05/2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一、發生緣由:依本公司98年04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 票。二、茲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8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共計新台幣830,000,000元。 (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無實體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三) 股票換發時程如下: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8年5月21日至98年5月25日止。2.全面換發基準日:98年5月25日止。3.新股開始換發日 期:98年5月26日起。4.自新股票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5.若以上日期發生異動時,將另行公告。 (四)換發新股手續及應備文 件:1.由於本次全面換發新股並採無實體發行,請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2.換發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印製股票換發申請書及股票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股票 換發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舊股票、原留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卡 一式一份)、轉讓過戶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以通訊方式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 (五)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 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六)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 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七)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 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三、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二)辦理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三)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611300。(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 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四、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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