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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9 10:09


記者陳美君/專題報導

保戶因為經濟出現問題繳納不出保費,其實不一定要走到解約這一步,保險公司提供多種緩衝模式可供選擇,只要保單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就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壽險業者提供7種緩衝模式,供經濟出現問題而繳不出保費的民眾參考,民眾可依自身狀況選擇最合適的方式運用。

 

繳不出保費,不少人都會動起解約的念頭,除了解約,保險公司也提供幾種緩衝模式,像是利用保費自動墊繳;保險公司表示,繳交保費中有一部分金額是保單價值準備金,以壽險為例,越接近滿期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就越多,可說是預先存了一筆錢在保險公司。所以當繳不出保費時保險公司可運用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保費及利息,維持保單效力。

另外也可採用減額繳清保險,這是一種降低保險金額的方式,例如將原本500萬元的保障更改為200萬元。保險公司會利用目前保單所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來計算相同保險期間內可得到多少保障,減額繳清保險可將原保單的險種及期限維持不動,不同處是保額減少了,之後也不必再繳交保費。

第三是展期定期保險,將保單所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在不改變原本保額的情況下,一次付清購買定期保險所需要繳交的保費。此舉可維持原有的保障,但縮短了繳費的期限,保障期限雖也跟著縮短,不過可讓保單繼續維持有效。

保單在寬限期結束的隔日即會停效。雖然停效後,要保人可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恢復效力,但要留意的是,停效期間內萬一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而針對購買保單後發現保單內容不符需求及既有保單內容已不符需要的狀況,國際紐約人壽則建議民眾可運用更改契約的方式,將保障內容重新調整。

調整後保單的投保年齡及保險生效日期可不受影響,但要留意調整後因為保單險種不同,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補費或給予退費。總之,不論是採取哪種方式,絕對都比貿然將保單解約來得明智。


*常見保單解約原因及應變辦法

業務員離職:不解約的應變措施保險公司會接續處理後續服務

繳不出保費:變更繳費方式、善用寬限期、申請保單貸款、保費自動墊繳、減額繳清保險、展期定期保險、保單停效

保單內容已不符需求:更改契約

from http://www.ettoday.com/2007/05/19/320-20988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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