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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這樣子呢?

20071/1中午下樓牽車要去吃飯的時候,女友的小藍(motor)竟然是粉身碎骨的模樣,安安靜靜的被擱在騎樓下,昨天明明就還好好的停在店門口的,只見整地的碎片,和被撞爛的門柱,唉,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靠近機車一看,上面貼了一張紙條,上面寫的聯絡電話和保險公司的電話,打去問保險公司,因為不知道是哪台車子撞的,所以也問不出個所以然來,後面待了一會兒,有一位自稱是肇事的母親來到現場,她跟我們兩個人說她的兒子今天凌晨開車衝撞到這個騎樓,原來這個就是主要造成這裡十分混亂的原因.

她說她很有誠意要處理,只是保險公司元日放假所以要等到隔天才能處理,我們的心中也充滿了許多疑點,而這位太太只是一味的對我們說現場的機車不能動要等保險公司來處理,一直強調說她很有誠意要處理他兒子的這個爛攤子,但是,幸好遇到昨天也是受害的車主,她跟我們說昨晚有警察來處理,也做了備案的動作,其餘的就看後續的和解處理的工作了!

可是我們兩個人昨晚都沒有下來,所以也就沒有備案,於是問清楚是那一間派出所負責之後就到了派出所想要問個清楚,想不到當時處理的員警並沒有值班,而在場的員警也無法處理,只是叫我們去另外一個地方-交通處理中心去,幸好離那裡不遠,要不然可真是會被當場的員警給氣死,

後來在交通警察的協助之後作完了相關的備案工作,我們就離開了,只是小藍一直都放在騎樓也不是辦法,我們就設法跟那位太太聯絡,看他要如何處理,原先說不能動,後來跟保險公司談過之後,說只要警方有照相和備案之後,就可以先把機車給機車行的人進行估價的動作,於是我們又急忙去找熟悉的車行有關這方面的事要如何處理之後,得到了以下的結論:

1.先問負責的保險員,可以賠償多少的金額,再來進行估價

2.假如估價的金額,超過可以理賠的範圍,是不是還要進行維修,或是要事主付無法理賠的金額

3.假如保險公司只願意賠中古車價,刻意降低賠償之金額,其餘的要如何處理?

反正跟事主溝通完之後,現在小藍已經在車行進行估價的動作,現在就交由保險員和機車行進行交涉,還好小藍在評估之後,還是可以修復,要不然再花一筆錢去買一台中古車可就得不償失了!

經過這次事件,我才發現原來保險公司不能全部負責起所有的賠償工作,他們的工作,應該這麼說,把公司付出去的錢,降低到最少,其餘就看事主要如何跟受害者討論有關民事賠償的問題,我想,社會的殘酷現實,在這個時候是表露無遺,真實的在我的面前演出,沒有人願意發現意外,但是意外的發生,後續的善後工作,保險公司有其立場,只是跟當初,付錢繳保費時的模樣可以說是相差十萬八千里,唉,女友說對方事主的態度是希望可以私下好好的解決,而我想他們也意料不到,兒子的一時疏忽,發生的意外,也還是要經由父母來幫忙承擔,

我多少同情這樣的處境,但是事情總是要解決的,不是嗎,並不是我鐵石心腸,不留情面,但是事情越早解決,拖得越久只是造成我們的不便,對保險公司則是有利,所以,可惡的是那些收人家保費,然而遇到理賠時卻一直推三阻四,不願儘早把事情處理完的公司,還虧他們公司的廣告做得那麼大,一通電話馬上處理,我看是騙一些無知的老百姓才是真的吧!

我覺得有些人真的是怕壞人,惡人,不去爭取不去理論,他們都以為善良的人都好欺負,面對這些人,唯有堅定自己的立場,把真理真相一一的理清,要不然被他們騙得團團轉,到最後,連自己身在何處都不知道!

 最後的情形是,保險公司只願賠五千元,而機車行老闆估價是12500元,而周小姐願先把錢付清,讓機車先修好,所以我們和保險員和周小姐約好一起寫和解書,把這件事做一個最好的處理,於是約在機車行,把和解書弄完之後,周小姐把錢付給老闆,還跟老闆求情算少一點,而老闆也答應少一千元,於是小藍的修復工作,就大致告一段落,只是因為小藍的年份太久遠,它的外殼只有黑的,所以,小藍以後就要改稱為小黑了,唉,,人生的變化無常,萬事還是小心為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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