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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法規  引爆台灣食品安全空前危機
官僚殺人!

人類史上最大規模塑化劑汙染案,讓台灣食品被貼上黑心標籤,這起毒害全台的黑心起雲劑風暴,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今周刊》經過調查採訪發現,環保署、衛生署各有一條法規,是種下這次風暴的禍根!

一家只有四名員工的小公司昱伸,竟然引爆了「人類史上最大規模塑化劑汙染案」。這股塑化劑風暴,不但打趴了台灣數百家食品飲料廠商,五百多件食品「染黑」,也讓原本是台灣之光的台灣食品被貼上了「黑心」標籤,各國也紛紛禁止台灣相關產品進口。

這樁黑心商品事件,究竟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還是從煮粥的米、水、配料,甚至鍋子到爐火,每個環節統統出了問題?

「塑化劑配方我用了三十多年。」昱伸負責人賴俊傑的告白,讓人從腳底麻到頭皮。大家竟然吃了近三十年的塑化毒物,民眾不禁恐慌,「除了塑化劑之外,是否還吃了其他毒物?」「面對黑心商人、黑心商品,大家只能像白老鼠般,笨笨地被餵毒。」

長達三十年的時間,為什麼政府法規無力防範、揪出黑心商品?廠商的品管部門難道形同虛設?為了不繼續當白老鼠,我們將從塑化劑源頭開始一一檢視,究竟是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源頭控制出問題
/有毒塑化劑僅須申報即可製造、販售

「無權過問買家怎麼用塑化劑」,這是提供塑化劑dehp給昱伸的金童企業的態度。被用來製造潤滑油、汽車保險桿或地板的塑化劑,竟然可以公然地賣給香料食品廠,卻無人禁止,無法可管。

如果昱伸等食品添加物製造廠商買不到塑化劑,應該就能阻止這場塑化毒風暴。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就認為,如果政府能做好源頭控管,就可以掌控工業用塑化劑流向。

所謂「源頭控制法」,就是將塑化劑之類的毒性化學物質進行嚴格控管。依據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鄰苯二甲酸二酯(dehp)被列為第四類毒性化學 物質。《毒管法》將毒性化學物質共劃分為四類,其中,前三類管控較嚴格,除非環保署核發許可證,否則禁止製造、販售;但第四類則僅須申報即可。

「若早將塑化劑列為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就能減少慘劇發生。」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伍焜玉抨擊環保署對於毒物的管理過於寬鬆。所謂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意指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畸胎、遺傳因子突變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

事實上,兩年前,二○○九年,環保署曾召開公聽會,討論是否將塑化劑列為第一類毒物。環保署毒物管理處副處長宋浚泙說明,但最後卻因使用廠商眾多,認為將 增加其成本,反對聲浪過大而作罷。讓人不禁質疑,如果兩年前,環保署能堅持將塑化劑列為第一類毒物,民眾是否就能少吃兩年的塑化劑?

對於塑化劑控管問題,環保署毒管處處長林建輝指出,「即使dehp升級,業者想躲還是能躲」。當業者蓄意違法添加在不該添加的食品中,就乾脆不申報或夾雜在工業用申報量中「虛報」,根本抓不到也罰不了,像這次供應給昱伸的金童公司,根本就沒有依法申報。

《毒管法》罰則過輕
/黑心商人蓄意不申報只罰十到五十萬

只要黑心業者不申報,政府就沒轍?食品公司購買塑化劑,政府也沒轍?這顯然只是政府機關的推託之詞。長期關注塑化劑危害的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不禁提 出質疑,究竟環保署是人力與經費不足,或是不願承擔龐大任務。他更指出,目前在市面上的化學物質約有十萬種左右,許多都有毒性,然而被我國列為毒性化學物 質的只有二百七十一種,且其中有七十八種(超過四分之一)只被列入管理較為鬆散的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

常見使用的塑化劑有六種,其中,還有三種dinp、bbp、didp仍未被環保署公告列管。而其對人體的影響,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分別有可能致癌、影響生殖器官、肝臟傷害等危害。

環保署由昱伸展開追蹤,竟然就查到十九家業者使用塑化劑卻未申報。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業者視《毒管法》為無物?依《毒管法》規定,業者未申報塑化劑時,罰鍰只有十萬到五十萬元。懲罰太鬆、稽查不足,其實就是造成今日塑化毒風暴的重要元凶...【本文未完,更多內容請見今周刊754期


新聞辭典

起雲劑 起雲劑是一種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幫助食品的乳化,通常是由阿拉伯膠、乳化劑、棕櫚油及多種食品添加物混合製成,常添加在運動飲料及果凍,但也可能用於優酪乳粉末等食品。合法的起雲劑不包含dehp及dinp,不肖業者為節省成本,及增添穩定性而取代之。

塑化劑
塑化劑用於塑膠製品,dehp及dinp即是塑化劑之一,它使產品變軟更易於彎曲、摺疊、彈性佳,需要塑形、越軟的產品,則須添加越多的塑化劑。適量添加是合法的,但絕對不能加入食品中。

黑心起雲劑風暴始末

金童企業銷售對人體有害塑化劑dehp給昱伸香料,5年來共銷售300噸。

錯誤1:環保署將dehp歸類為第四類毒物,規定在運作前申報毒理資料,報備後始得買賣,金童企業未申報,就直接賣給昱伸。

昱伸香料製作起雲劑,添加有毒的dehp,取代成本較高的棕櫚油。
(賓漢公司同為起雲劑製造商)
錯誤2:衛生署讓業者自主管理,起雲劑不在法律規定之查驗範圍,讓黑心廠商得以恣意添加塑化劑。

昱伸香料賣有毒的起雲劑給協成化工。
協成化工賣有毒的起雲劑給金饌生化科技。
金饌生技賣摻有有毒起雲劑的果汁粉給加川興業。

加川興業賣有毒的檸檬果汁粉給康富生技中心,食品藥物管理局發現康富販售之dds-16淨元益生菌含dehp,事件因此爆發。
事件爆發:食品藥物管理局技正楊明玉在抽驗此產品是否摻雜減肥西藥時,意外發現異常數據,揭發此違法食品添加案。

統一、味全、台糖、金車等食品製造商,使用了有毒起雲劑,汙染品項逾500項。
品項分五大類:
˙茶飲類    ˙運動飲料類
˙果汁類    ˙膠/錠粉狀食品
˙果醬類
彰化地檢署羈押昱伸香料負責人賴俊傑
製表:辛曉昀、陳兆芬

官僚殺人
衛生署與環保署應出面負責

衛生署
草率修法放寬管制
讓業者有機可乘
修法前,所有食品添加物(包括起雲劑)都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證,才可使用;但由於起雲劑屬於複方食品添加物,由數種食品添加物混合製 成,衛生署認為,已就單方食品添加物進行查驗登記,避免業者重複查驗與行政資源的浪費,因此修法免除複方的查驗登記,讓業者自主管理,這才讓業者有機可 乘,造成這次重大風暴。

環保署
罰則太輕
讓業者任意販賣
環保署規定,台灣的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在製造、販賣和運送前,必須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報,未申報者,依法僅處以10萬至50萬元罰鍰。
而歐盟對於dehp這類物質,規定生產及進口都得向化學署申報,並經化學署及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評估,才能生產或販售。若違反規定,以德國為例,處2年以上徒刑或5萬歐元罰款。台灣罰則太輕,讓食品安全破了好大一個洞。
製表:辛曉昀、陳兆芬

喝到致癌飲料
消費者無法直接獲賠

許多商品貼有「本產品投保產品責任險,請安心食用」的字樣來作為安心保證,就代表吃了安全沒事嗎?事實上並非如此,有保險並不表示商品是安全的,該險種也和消費者沒直接關係,直接保障的是商家,挑商品時千萬別被商家誤導。
以這次飲料內含起雲劑風波為例,消費者是否能獲得保障與賠償?產險業者表示:「很困難。」因為理賠要件必須是消費者舉證,喝了飲料而致癌,保留診斷證明及 單據,才能向飲料廠商申請賠償。保險公司即使理賠的話,也是賠付給廠商,廠商再依據消費者傷害的狀況,決定是否予以賠償。
飲料廠商花了大成本讓商品下架、回收、銷毀,是否也能得到保險理賠?產險業者表示,國內有投保「商品回收」的業者很少,看來業者只能自己吸收損失或向上一層的製造商要求損害賠償。
(許?文)

■《今周刊》7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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