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態系統孕育著豐富的漁業資源,也是一個相當複雜的生態系統。根據統計數據,目前全世界有超過50%的魚類被過度濫捕,如何維繫海洋生態的平衡,讓人類可以持續吃到營養又美味的海鮮?2007年「海洋事務及海洋法律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各國專家提供的海洋資源管理措施,提供了台灣永續漁業發展的參考方向。
目標魚種的監測復育
日本橫濱大學環境資訊科學研究所教授Hiroyuki Matsuda分析不同的海洋漁業生態系統方法,他表示過去傳統的方法「持續生長理論」(Maximum sustainable yield),並沒有考量海洋環境的系統動態、複雜度以及食物鏈的概念,如果透過「適應性的管理」,捕撈成年魚種和季節性的優勢魚種,禁止捕撈數量稀少及未成年的魚種,將可讓海洋資源慢慢恢復。不過,如何界定哪些魚種可以抓,哪些不能抓,還是必須持續改善捕撈技術,他認為不只要監測目標物種,還要瞭解海洋補食者與被捕食者之間的動態關係。
水資源教育落實地區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溼熱地區水資源中心(簡稱CATHALAC)1992年成立於巴拿馬,為一國際性的水資源服務組織。該中心代表福羅斯(Eric Flores)表示,為保護巴拿馬的海洋資源不受陸地活動的影響,他們發展資訊系統,監測陸域活動,並且透過各方的努力與合作,來進行海岸系統的管理。例如,為了保護紅樹林,他們在土地上重新造林,除了保育之外,也設置遊憩景點,讓民眾瞭解紅樹林的重要,進行環境教育,此外,還成立社區委員會,支持當地社區持續辦理水資源保護活動。
CATHALAC發展的SERVIR計畫,除了跨國合作之外,也找了很多贊助商、非政府組織、政府合作,整合監控系統,並且公開在網站上提供下載,讓研究者、學生、民眾能夠瞭解環境的變化。福羅斯表示,海洋環境面臨很多的挑戰是來自陸域活動,透過這個計畫與方法,瞭解海洋的問題出在哪裡,並且經由彼此合作,試著整合所有的資訊,讓海洋資源可以永續。
WWF:想清楚再吃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海洋保育機構的香港代表Clarus Chu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1982年通過,為管理海洋的重要法依據,目前有153個締約國家。不過,為何有些國家簽約了,海洋的問題還是不斷呢?
WWF探討原因在於各國的政策因素,以及既得利益者的考量。為推動海洋資源保育,WWF以非政府組織的角色,成立區域管理組織,不定期開會,並且和政府單位合作,找出正確及良好的捕魚工具。Chu表示,不要去禁止民眾吃魚,那是沒有效的,而是要教導捕魚及人們吃魚的正確觀念,所以他們推出「海鮮選擇指引」(Seafood Guide),建議民眾可以吃、想清楚再吃,以及盡量不要吃的海鮮產品,內容簡單也貼近一般大眾。
儘管《海洋法公約》提供管理的依據,但是在執行面上還是會遇到很多問題,除了必須配合生物多樣性公約及其他區域性公約之外,成立海洋保護區也是一個非常好的作法可以讓海洋資源永續下去。
台灣現況與努力的方向
台灣在海洋保育的現況方面,2006年公告成立的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即將成立的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以及高雄市政府公告的南沙太平島「海龜繁殖保育區」,在國際上都是相當具有前瞻性的作法。
2007年3月,教育部通過《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指出未來要加強學校的海洋資源教育。對照日本4月20日通過《海洋基本法》,台灣至今仍沒有一個保護海洋資源的法律,延宕十年的《海岸法》,多年由於政府與民間溝通成效不佳,遭遇漁民反彈,使得這部攸關海岸資源保育的法案,一直卡在立法程序動彈不得,目前內政部已擬定海岸法草案,將提案送審討論。
除了缺乏法源之外,海洋大學海洋資源管理研究所所長邱文彥指出,台灣缺乏海岸整體性的發展政策,例如近期為了推動綠色能源、風力發電,在海邊設置了很多風力發電機,不但沒有整體規劃,部分設置地點也造成海岸景觀破壞,未來應該少開沿海公路,強化沿海景觀的維護。
from 環境資訊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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