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喜歡還是愛

林先生和江小姐交往了半年之久,林先生覺得兩情相悅已久,因此鼓足了勇氣

向江小姐求婚,但是江小姐卻搖頭,拒絕了。

林先生失望至極,問她:「為什麼?難道妳不愛我?」

江小姐困惑的回答:「我不知道!我很喜歡和你在一起,每次分手後,我會想你;可是,我實在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愛你?」

的確,很多人都弄不清自己與異性之間的關係,到底是『愛』?還是『喜歡』?

這攸關大夥兒終身幸福的問題,一直是許多人的困擾,對我們情緒的影響自不在話下。到底『愛情』有沒有什麼確定的定義呢?

著名的心理學家史丹柏格(Sternberg)提出了『愛情三因素論』,或許可以解開這個千古奇案。他認為愛情基本上由三因素組成,那就是『親密性(Intimacy)』、『熱情(Passion)』及『承諾(Commitment)』。

由於這三者的成分不同,兩人之間產生的情感自然也就不太一樣。所謂『親密』是指心理上與對方產生相互了解的感覺;『熱情』則是指生理上有和對方產生親密性 的意念,最常表現的方式就是性行為;『承諾』則是兩人之間有共同的想法,且願將這份情感持續下去,彼此有承諾,而結婚就是承諾最具體的表現方式。

到底愛情與友情之間有什麼差別?

如果兩人之間沒有『熱情』、也缺『承諾』,但有很高的『親密性』,也就是說,兩人之間互相了解、彼此喜歡,這份感情就比較接近友情。

至於時下常見的『一夜情』,兩人一夜繾綣,但到了第二天早上還不知道對方的姓名,彼此沒有了解,所以談不上親密,也沒有承諾,只有熱情的生理需要,這也是愛的一種表現方式,可稱之為『迷戀』。

另有一些老夫老妻,彼此之間已沒有熱情,但有很好的親密性、默契,和對方相互了解,且有『一生永遠在一起,相互照顧到老』的承諾,這叫『伴侶之愛』。

如果由以上三因素觀之,由於每個人對感情的需求不同,因此愛可有許多不同的表現,不過最理想的愛是三個因素都包括了,這種稱之為『完整的愛』。

如果要辨識自己的感情,不妨思考一下是否三因素都具備了?有無欠缺?若有欠缺,並不表示這份感情就不能維持了。

所以我們尋找伴侶時,一定要先了解三因素中,自己最需要的是什麼?是彼此的了解,能無話不談?還是長久的相伴,不會移情別戀或生理的配合,有滿意的性生活......了解自己的需求之後,相信在感情的路上會比較順暢。

情感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時間會更改它的面貌;但若依這三因素為標準,可幫助大家思考自我的感情。如果再為情所困時,不妨深入分析,也許可以對自己的情感比較有概念,知道對他(她)到底是真愛?還是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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